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310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在编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或任课教师,重点支持学科带头人或学科方向带头人牵头的团队申报。鼓励教师与行业或企业专家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教学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具有明显的原创性和实用价值;已有一定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基础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和进度安排合理。
2.申请人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案例库建设。
3.每位申报人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在通过结题验收前,负责人不得新申报案例库项目。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选题范围及基本原则须符合《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渝教研函﹝2018﹞12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
三、资助额度
学校对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进行政策支持和指导,具体资助金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申报程序
1.教师申报。项目申请人填写《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2),报研究生院。
2.匿名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案例库进行匿名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
3.学校推荐。学校按照申报限额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向市教委推荐。
五、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老师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重庆工商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只需填写自己的项目)电子版发送到ctbumbaxs@163.com。并请于11月17日前提交纸质版《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7份,其中5份匿名版本)至MBA教育中心(主校区艺术楼)S303(室)。联系人:邹文卿,联系电话:62769092。
六、补充说明
1.申报人须为在编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或任课教师;
2.每位申报人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在通过结题验收前,负责人不得新申报案例库项目;
3.项目内容应尽量覆盖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核心课程,适度照顾选修课程;
4.每个案例库中应包含20个以上案例,原创性案例原则上不少于60%;
5.提交的纸质版材料说明:
5份匿名纸质版申请书是指申报书中表格及正文不得体现项目负责人与成员的姓名,姓名对应的表格不填写内容,正文姓名用**代替;另2份纸质版要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