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在编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或任课教师,重点支持学科带头人或学科方向带头人牵头的团队申报。鼓励教师与行业或企业专家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教学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具有明显的原创性和实用价值;已有一定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基础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和进度安排合理。
2.申请人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案例库建设。
3.每位申报人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在通过结题验收前,负责人不得新申报案例库项目。
二、申报要求
申报案例库项目的选题范围及基本原则须符合《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附件2)的有关要求。
三、支持政策
市教委对案例库建设项目进行政策支持和指导,学校负责经费支持,每个案例库资助10万元。
四、申报程序
1.教师申报。项目申请人填写《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3),报研究生院。
2.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案例库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
3.学校推荐。学校按照申报限额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向市教委推荐。
五、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老师于2018年11月18日前将《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3)和《重庆工商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只需填写自己的项目)电子版发送到ctbumbaxs@163.com。并请于11月23日前提交纸质版《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5份)至MBA教育中心(主校区艺术楼)S303(室)。联系人:邹文卿,联系电话:62769092。